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度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厅属高职院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黔教(委)组发〔2013〕3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于2013年2月,对我校2013年度加快发展的目标绩效进行考核,同时下达了2013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厅属高职院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一级),要求我校根据一级指标制订二级指标。为继续做好此项关系学校发展大局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学校将黔教(委)组发〔2013〕34号文件和2013年度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作为附件转发各部门。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对我校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了解考核方法,以考核为契机,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迎评促建,加快发展,为我校迎接201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结经验,充分准备。在2012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全校上下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项指标取得了新的突破,彰显了学校加快发展的主旋律。针对2013年度的考核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也在总结2011年、2012年度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考核指标做了调整,对考核办法做了改进。请各部门认真研读,总结经验,打造和提炼工作亮点,为明年2月进行了2013年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做好准备。

三、结合实际,完善指标。为便于各部门对二级指标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已组织起草了二级指标(见附件2),请各部门本着量体裁衣、有的放矢、具体量化的原则,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已有的工作基础,对照一级考核指标的要求,对二级考核指标内容进行完善,并提出修改意见(因二级指标上报审定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这些指标对我校进行考核,所以,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时,二级指标的制定既要应充分支撑一级指标,又要量力而行,真实体现我校加快发展的实际)。

各部门须将考核指标修改意见的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日前交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电子版发邮件至asufgk@163.com。如无修改意见,请注明。

附件1:《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厅属高职院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黔教(委)组发〔2013〕34号)

附件2:《安顺学院2013年度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朱玉伟 联系电话:3410519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