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发展规划处相关工作制度
安顺学院发展规划处服务承诺制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努力为学校发展服务,发展规划处面向全校师生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工作热情饱满;工作状态勤奋;工作措施有力;工作作风扎实。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造更优秀的工作质量、实现更高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发展规划管理,实施首问责任制和办事实效制,强化服务意识,简化业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工作效率。
三、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师生,言行举止礼貌文明,仪态仪表大方得体;微笑服务,主动沟通;以“三心”为准则,用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解答。
四、勤俭办公,厉行节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勤俭办事,节约资源,杜绝讲排场、铺张浪费现象,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五、限时办结,立说立行。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及时落实学校和上级各项工作。
安顺学院发展规划处首问责任制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结合学校作风建设要求和发展规划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是指校内外人员到发展规划处或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首先被询问人承担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人员及问询,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倾听,认真受理,服务周到。禁止使用有损学校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言行。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办理的要立即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情况、耐心解释。
四、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外的事项,要指明办事地点或承办人员,主动、热情地协助办理。
五、属于工作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并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
六、首问责任人对有关人员反映、投诉、举报的情况、问题,应将反映、举报的内容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办理。
七、对尚未办完的事,在规定时限内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前来办事的人。
八、首问责任人因态度差,或推萎、拖延,或不积极协助办理,或不履行职责,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安顺学院发展规划处限时办结制
为提高办事效率,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向发展规划处咨询、办理事项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二、凡学校或领导交办事项,按要求明确办结时限,对交办的事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能当场办结的事项,承办人员应当场办结;对紧急事项,应急事急办、随到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办。
四、对各类反馈意见,一般性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不超过3天,复杂性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不超过1周,并及时予以认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