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推进中地资金、省补资金等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确保实施进度,提高执行效率,经学校研究现将专项资金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1.学校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学科建设类项目;
2.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
4.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
5.一流本科建设类项目;
6.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
7.其他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学习环境,提高办学质量的项目;
(二)贵州省扶持市(州)高校质量提升工程资金项目
1.一流大学建设项目;
2.优化专业结构项目;
3.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4.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研究项目;
5.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项目;
6.实施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7.一流学科建设项目;
8.其他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学习环境,提高办学质量的项目。
(三)其他支撑学校内涵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常态化申报。各申报单位认真谋划,常态化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各单位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项目由科研处初审,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等项目由教务处初审,初审结束后将所有材料的签字盖章版本提交至安道楼308室发展规划处审核,电子档发至邮箱asxyfzghc@163.com;
(二)充分论证,学校成立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学校发展需求,充分论证申报项目,将成熟可行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常态化管理。项目储备库实施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可随时申报项目,项目库动态调整,根据发展需求,滚动补充和清理入库项目。
(四)加强考核。项目申报、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安顺学院项目申报表
3.申报依据
4.预算指标科目明细
5.资产配置表
6.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7.效益分析表
8.项目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