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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申报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推进中地资金、省补资金等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确保实施进度,提高执行效率,经学校研究现将专项资金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1.学校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学科建设类项目;

2.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

4.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

5.一流本科建设类项目;

6.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

7.其他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学习环境,提高办学质量的项目;

(二)贵州省扶持市(州)高校质量提升工程资金项目

1.一流大学建设项目;

2.优化专业结构项目;

3.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4.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研究项目;

5.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项目;

6.实施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7.一流学科建设项目;

8.其他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学习环境,提高办学质量的项目。

(三)其他支撑学校内涵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常态化申报。各申报单位认真谋划,常态化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各单位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项目由科研处初审,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等项目由教务处初审,初审结束后将所有材料的签字盖章版本提交至安道楼308室发展规划处审核,电子档发至邮箱asxyfzghc@163.com;

(二)充分论证,学校成立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学校发展需求,充分论证申报项目,将成熟可行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常态化管理。项目储备库实施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可随时申报项目,项目库动态调整,根据发展需求,滚动补充和清理入库项目。

(四)加强考核。项目申报、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安顺学院项目申报表

3.申报依据

4.预算指标科目明细

5.资产配置表

6.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7.效益分析表

8.项目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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