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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黔教函〔2021〕93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9 浏览次数: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学: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我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促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为推动我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探索富有贵州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贡献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现有教育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拓展我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4%、95%以上、93%,农村教育总体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原则

——坚持总体稳定,有效衔接。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现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延续性。

——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市县两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分级分工负责、部门社会参与、协调协同发力。

——坚持志智双扶,精准施策。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着力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学生的内生动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依靠自己的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创造美好生活。

二、重点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聚焦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和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实施乡村教育振兴“固根”“护蕾”“育苗”“培果”四大工程,持续巩固拓展全省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我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一)实施“固根工程”,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1.巩固拓展控辍保学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充分运用控辍保学二十条,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

2.持续改善乡村教育办学条件。持续优化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模适度,农村寄宿制小学和完全小学主要向乡镇和人口大村集中,初中学校主要向县城和规模较大乡镇中心集中,保留必要的边远山区教学点并主要向行政村集中,资源要素向寄宿制集中。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加强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补强提升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推进普通高中资源优化提升,重点在市(州)、县级政府驻地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适度的普通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布点在市(州)政府驻地,乡镇高中和新建高中要向县城和市(州)政府所在地集中,扩大资源供给,优化校舍功能。

3.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协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安置点学校依标办学提高规范水平,依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健全安置点学校教师培训发展机制,加大新任教师培训力度。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等方式,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推进市(州)本科高校领办易地扶贫安置点学校工作,稳步提升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坚持志智双扶,以思政课、班队课以及各类学校活动为主阵地和主载体,大力加强学校励志教育、感恩教育、成才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扶智扶志典型人物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扶志扶智良好校园风气和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远大志向,正视家庭贫困,增强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不断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内生动力,激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创造美好生活。

(二)实施“护蕾工程”,建立健全教育帮扶机制。

1.全面落实教育精准资助。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高资助数据质量,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2.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坚持实施以“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为基本特征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积极提升供餐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病控制等部门合作,强化监督检查,推进食品原材料配送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全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营养健康意识。

3.加强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做好入学保障、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4.加大农村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多渠道促进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依托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创新驱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三)实施“育苗工程”,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

1.稳步提升农村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指导脱贫地区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幼儿园办园条件,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图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加快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公办强校计划,扩大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整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强县中工作,做强做优县中,稳步提升县中办学质量。启动实施“贵州省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继续实施专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核,优化考生服务,加强入学后的学业辅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高校民族预科及脱贫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加大师范类、医学类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人才需要契合度。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学校网络提速扩容。依托国家、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三个课堂”应用,开展网络精准扶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阳光校园·智慧教育”工程,实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施信息素养提升工程,提升脱贫地区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4.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启动实施“强师工程”,不断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地方政府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全科型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鼓励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加强对脱贫地区校长的培训,落实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优秀教师、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四)实施“培果工程”,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1.实施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加大中职招生工作力度,帮助脱贫地区未升学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就学就业。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对未设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县,因地制宜通过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就近异地就读、普教开设职教班、东西协作招生等多种措施,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强化产教融合,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职业院校发挥培训职能,与行业企业等开展合作,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

2.深入推进校农结合和高校服务产业革命。深入实施“校农结合”,推进拓展“黔货出山·校农结合”工作,强力推进“一码贵州·校农结合”大数据平台建设,创新推动“校农结合”工作的提质升级,扩大“校农结合”覆盖脱贫人口受益面,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高校服务产业革命,深入实施高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组织高校开展生物育种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扎实跟进高校服务农村产业革命项目,选聘一批“产业导师”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科研和项目攻关,加快推动产业革命进程。

3.持续推动东西部教育协作。按照国家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调整安排,持续深入推动东西部教育协作,优化帮扶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搭建贵州省与广东省教育协作平台,完善两省教育协作行动长效机制,重点推进粤黔教育协作共建100所示范校园工作。优化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强化与东部结对帮扶职业院校在教师交流、专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共建共享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协作,提升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4.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稳步推进“同语同心乡村振兴”计划。加大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普及质量。坚持把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与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提升紧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经典润乡土等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省级层面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市(州)、县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省级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加强中央、省级有关资金统筹,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予以倾斜。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切实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三)严格督导考评。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畴,对政策落实不力、经费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的地区和单位实施约谈制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监督。充分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浓厚氛围。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工作合力。完善学生资助、定向招生、公益培训等教育惠民事项的公示制度,着力保障脱贫地区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教育厅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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